IAS 37 折現率如何反映?

李照聖| IFRS17 | CPA
6 min readJul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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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 37的Exposure Draft早在十年前(2010)就已經發佈了,不過似乎仍在討論。寫這個文章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解決自己的疑惑,另一方面也拋磚引玉,看有沒有人有新的想法可以激盪。從這個問題出發也可以知道,課本常常給予的條件往往簡化了實務上會面對到的問題(雖然我這年紀談實務有點以管窺天,但人要有志氣XD),課本的題目都會直接給你折現率,而不會告訴你最難的不是照表操課的折現,而是如何決定現金流的金額、時點以及折現率。因此會計的價值在於judgment,不在背誦習題與作帳

在IFRSs的規範中,許多會計處理仰賴折現。因此,折現率的選用至關重要。然而,不同準則中所適用的折現率背後的意義卻不盡相同。

例如之前提到的IFRS 17的折現率,主要透過Bottom-upTop-down來建構出反映貨幣時間價值、負債流動性貼水以及排除與未來現金流量無關的可觀察市價因素或者無關之溢酬;或者IAS 36資產減損需評估之使用價值(Value in use),係以該資產之特定報酬率或者加權資金成本(WACC)以折現,意在反映企業使用該資產所能產生之報酬以評估減損;或者在IFRS 16中,租賃負債之折現率係採用租賃之隱含利率,若該利率不可得,則係採增額借款成本;又或者在IFRS 15中,若合約對價存在重大融資組成(Significant Financing Component)時,選用之折現率反映增額借款成本,意在反映融資活動之經濟實質。

IFRSs中,折現率舉例;Source:自行整理

然而,在IAS 37負債準備中,準則針對負債準備之折現率給出了十分不明確的指引:

The discount rate (or rates) shall be a pre‐tax rate (or rates) that reflect(s) current market assessments of the time value of money and the risks specific to the liability. The discount rate(s) shall not reflect risks for which future cash flow estimates have been adjusted. (IAS 37.47)

由準則可知,理想的負債準備折現率應反映貨幣時間價值+與負債相關特性之調整。貨幣時間價值相對簡單,可以使用無風險利率之曲線來反映。

比較麻煩的部分是負債相關特性的調整,準則並沒有針對負債相關特性的調整給出明確的指引,常見的做法是,將已經風險調整過的現金流以無風險利率折現出現值,再與未經調整過的現金流比較則可得到調整過之折現率[1]。

但仍有一些潛在的問題:

(1) 負債特定的風險溢酬會使負債現值較小,但卻不甚合理:

舉pwc Manual of Accounting Volume 1, 2019,FAQ 16.49.3, p16030為例

若企業有A、B兩樣產品,A因為型號較為舊,因此其現金流之金流與時點之不確定性較B為高,故兩者應該有不同的折現率。該釋例僅說明兩者之折現率不同,卻並未說明何者應該有較高的折現率

觀諸準則,A之金流不確定性較高,應有較高之風險溢酬。然而,反過來想卻也不太對,A的金流不確定性較高,其負債準備現值反而較低,似乎不太合理? 或者為了使A有較高之帳面價值,在現流未經調整的情況下,折現率較低,然而卻缺乏justification,似乎沒有什麼理論可以支持較低的折現率反映現金流不確定性較高的說法。因此,實務上的做法通常如上段所說,調整現金流而不調整折現率。

另外再舉EY International GAAP 2020 Volume 2 , Chapter 26, p.1854, Example 26.7為例:

有一公司預期三年後的現金流出為CU150,無風險利率為5%,考量到現金流的機率分佈為CU100~CU200之間,該公司為風險趨避,因此設定現金流為CU160。因此會有以下兩種作法:

1. 設定現金流為CU160,再以無風險利率5%折現,得到現值CU138。

2. 不調整現金流,以CU150折現,但以調整後利率2.8%折現,亦得到現值CU138。

然而,同上一例一樣,為何風險較高反而利率較低,違反直覺。反而有種是為了讓帳面價值上升,而故意為之的調整,並不是因為確實衡量出負債特定風險所為的調整(的確是為了負債風險做調整,但卻感覺像先射箭後畫靶)。

(2) 其實跟(1)的問題類似,然而主要的問題在於,企業本身的信用風險到底算不算負債特定的風險溢酬? 倘若算的話,那不是跟(1)有一樣的問題?

在2010的ED中,負債準備的Expected Present Value可以被拆解成三個部分,如下圖:

負債準備現值,Source:New on the horizon:Measurement of liabilities in IAS 37, 2010, KPMG

由上圖可知,前兩個構成部分與現行準則無異,主要多了風險調整。風險調整就是為了調整機率加權之點推定量所未反映之變異程度所給予之彌補,概念上與IFRS 17的風險調整相似,會增加負債的帳面價值,解決了上述(1)的問題。但是,同IFRS 17的風險調整一樣,IAS 37的ED亦沒有規範如何評價風險調整,因此若如同IFRS 17一般將風險調整納入負債準備的評價之中,將增加實務的困難。

然而(2),或者說折現率實質上的意義以及如何決定仍然懸而未決,因此我也不知道我該說些什麼XD,日後準則有修改,或者我有新的發現再來補充說明吧。

參考資料

How to Account for Provisions-Practical Questions (https://www.ifrsbox.com/ias37-examples/)

New on the horizon:Measurement of liabilities in IAS 37, 2010, KPMG

Manual of Accounting Volume 1, FAQ 16.49.3, p16030 ,2019, pwc

(International GAAP 2020 1854)

International GAAP 2020. Wiley Professional, Reference & Trade, 20191220. VitalBook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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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照聖| IFRS17 |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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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李照聖| IFRS17 | CPA

我畢業於臺灣大學會計學系,中華民國會計師高考及格。擅長&有興趣的領域是金融、保險會計(IFRS 9 & IFRS 17),對其他財務會計準則也有涉略。若您有任何指教或者想跟我討論會計問題,也歡迎來信給我~~ (mail: 0609stanleyle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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